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審計科工作職責
1.在院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全院有關經濟業務的內部審計工作;
2.擬定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及工作規范;
3.審計醫院預算的執行情況;
4.審計醫院的財務收支、國有資產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情況;
5.審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
6.審計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7.審計各種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8.審計基建、修繕等工程的預算、結算項目;
9.審計設備采購、維修、維保以及物資采購、加工類的項目;
10.審計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1.根據需要對醫院的各類工程用料等價格、預算進行市場調查;
12.根據審計業務需要,報院黨委會批準,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檢查監督審計業務質量;
13.參與院內招標活動,并對招標全過程進行監督,參與工程驗收;
14.開展后續審計工作,關注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
15.完成上級機關和醫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審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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