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財務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法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反對違法亂紀行為。
2.根據事業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預算。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
3.加強醫院的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的管理工作。
4.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應抓緊收回,凡是預算外的無計劃外支出,應按規定辦理,否則不予以開支,對于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5.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按醫療收費標準檢查督促各科室執行,糾正不合理收費。醫療收費的主要項目和常規項目的收費標準明碼標價張榜公布以利群眾監督。新增醫療項目進行成本核算,編報“收費審批表”報有關部門審批后執行。
6.辦理會計事項,應按會計規定程序,財務制度以及審批程序辦理。凡本院對外采購開支等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帳單、收據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能以據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7.會計人員要及使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8.財務部門應與有關部門配合,定期對房屋、設備家具、藥品、器械等國家資財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和清查,防止浪費和積壓。
9.每日收入的現金要當日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加強現金保管,加強內控制度,防錯堵漏。
10.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本、工資清冊、財務預算、決算等會計資料要按時立卷歸檔,會計人員工作交接要按規定程序辦理。
11.嚴守工作崗位,服從工作分配,遵守院章院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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