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院辦公室工作職責
1.傳達貫徹各項方針、政策、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和醫院的決定、決議、重要通報、通知等,督查執行情況并催辦落實。
2.按照《黨政機關公務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對收進的文件、電報進行登記、閱批、傳遞、催辦、存檔。完成以醫院名義發出的綜合性報告、請示等進行擬稿、核稿、簽發、編號、登記、繕印、校對、用印、發送等。
3.負責醫院文件、院長辦公會所需材料的起草和整理工作。
4.協助院領導督查全院業務、行政、后勤工作情況。協調各職能科室與業務科室的工作聯系。
5.組織籌辦院長辦公會、院周會、院領導委托承辦的其他各類綜合性行政會議,統籌醫院對外的大型專業學術會議,并協助其他部門業務性專題會議的召開。
6.完成醫院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申辦、變更、年審年檢、注銷工作,協助其它部門完成各類證照的申辦、變更、年審年檢、注銷工作。
7.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醫院實際需要刻制印章。做好印章戳記,進行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8.本著“統一管理、熱情周到、不失禮節、從簡節約”的原則,組織做好醫院層面的行政接待,并協助其他部門的接待工作。接待結束后,填寫接待清單(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按醫院財務制度辦理報銷手續。
9.根據《信訪條例》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按規定對信訪事項進行登記,承辦上級領導部門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妥善處理。
10.負責統籌、協調安排醫院領導行政用車。
11.完成辦公室年度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
12.院長辦公會和院長賦予的其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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