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關于市委第三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社會公開稿)
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組在我院召開了巡察工作情況反饋會,市紀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委巡察辦主任劉德福一行出席反饋會,傳達市委書記魏樹旺在書記專題會上聽取市委第四輪和第五輪巡察工作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并對我院巡察整改提出明確要求。按照《中共遵義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相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一)成立工作專班,認真梳理問題,草擬巡察整改方案。
根據市委第三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和整改要求,醫院黨委高度重視,照單全收,并當即成立巡察反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從嚴從實,梳理出5個方面40個問題,根據問題結合實際醫院草擬《市委第三巡察組巡視市第五人民醫院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
(二)從嚴從細,上下聯動,實現信息互通。
經醫院黨委召開4次巡察整改專題會,綜合多次討論意見和建議,逐項逐條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科室、整改時限及整改方式,于2019年12月3日將《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關于<市委第三巡察組巡視市第五人民醫院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遵市五醫黨發〔2019〕40號)抄報市委巡察辦、遵義醫高專、市衛生健康局,并同步向全院各支部、各科室印發。
(三)做好任務分工,逐項整改,讓整改落到實處。
根據巡察整改方案的任務分工和整改要求,明確整改清單,圍繞5個方面40個問題進行積極整改。
二、整改落實情況及成效
(一)政治建設方面
1.領導核心作用弱化
問題1. 沒有按照中央、省市有關部門下發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意見要求,結合自身黨組織建設的實際,及時研究貫徹落實政策,各黨支部負責人不是中層干部。
整改情況:已整改。
按照中央、省市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要求,醫院黨委結合醫院實際,于2019年5月對各黨支部設置進行了重新調整改選,黨支部由原來的11個調整改選為13個(其中:在職11個)。按“雙帶頭”原則,在職的黨支部書記有6個由中層干部兼任,其余5個無中層干部黨員支部的支部書記有2位具備副高職稱,另外3名支部書記為業務骨干。
問題2. 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議事、決策,弱化了《意見》當中明確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根據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相關要求,2019年1月召開職代會通過了醫院章程修改,把黨的建設要求寫入醫院章程,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制定了《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議事決策制度》、《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切實落實了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核心作用。
2.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及時。
問題1:在接到《關于全市公立醫院取消行政級別和實施編制備案管理的通知》(遵編辦發〔2018〕7號)后,只在公示欄進行了張貼,沒有及時組織學習宣傳、研究貫徹落實。部分人員對行政級別和去行政化在思想認識上還存在差距。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于2019年11月29日中干會及全院職工大會對《關于全市公立醫院取消行政級別和實施編制備案管理的通知》(遵編辦發〔2018〕7號)文件進行傳達學習,同時黨政辦通過醫院oa系統將文件下發醫院各科室,并加強對各科室學習情況的督查;下一步醫院將針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重要文件,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及時組織,分層學習,保障政策落到實處,讓職工及時知曉。
3.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
問題1:在黨委會、黨政聯席會等會議上,班子成員醞釀討論、發言表態不充分,班子主要領導沒有嚴格執行末位表態制。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按照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要求,于2018年12月修訂完善醫院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嚴格按照會議制度要求,提前做好會前準備,會上嚴格執行會議議程要求和議事原則。各班子成員對會議討論事項都充分發表個人意見,主要領導嚴格遵守末位發言表態制度。
4.政務公開不充分、不透明。
問題1:醫院2011年經市政府同意將東聯線下坪豐、火車站洞山坡、息峰衛生所三處資產進行了處置,但未對處置的基本情況進行通報。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于2019年10月11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務公開的通知》(遵市五醫黨發〔2019〕36 號),加強黨務、院務公開制度執行,及時將醫院重大事項通過公示欄、醫院辦公oa系統等方式向職工公示。同時,醫院在2019年11月中干會及全院職工大會上就東聯線下坪豐醫院等3處資產處置進行通報,并通過醫院oa系統向全院職工通報。
5.內控管理乏力。
問題1. 會議記錄混亂。院黨委會議記錄未專本專用,與其它會議記錄混用。
整改情況:已整改。
自2018年9月起,醫院將黨委會、院長辦公會、中干會、專題會、黨委中心組學習的會議記錄實行了專會專薄,并將嚴格執行,長期堅持。
問題2. 不能提供2016年前的黨建工作資料、不能提供2017年9月前的白酒登記管理臺賬、不能提供2018年4月前的公章使用登記臺賬。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持續加強。
醫院黨政辦2018年對黨建工作資料進行梳理并做好后續黨建資料歸檔相關工作;自2017年2月將未接待用完的3瓶“習酒窖藏1988”進行封存,并于2018年9月上繳遵義市國資委(遵義金控集團),后續未購買任何接待用酒;醫院于2018年12月重新修訂印發《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印章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嚴格執行印章管理辦法,專人管理,嚴格審核,對用印實行一一登記備案處理。
問題3. 印章無專人管理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于2018年12月重新修訂下發《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印章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嚴格執行印章管理辦法,專人管理,嚴格審核,對用印實行一一登記備案處理。
6.在專家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的把控上存在風險。
問題1:醫院在負債較重的下,聘用專家人才培養經費支出大,呈逐年遞增的趨勢。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2019年底前已對全院人力資源、老專家聘用進行全面梳理優化,減少人力成本,與專家朱國威、謝義明、劉鄆筑等專家重新續簽固定期限合同;對唐詩偉、劉登雄、闕靜云3名專家院部重新進行了評估,于2019年12月31日與3名專家解除了勞動合同。二是結合醫院發展規劃,由人力資源部2019年12月20日修訂印發《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人才引進和培養相關工作,有效控制增加人才培養和引進和人力資源成本。
(二)思想建設方面
1.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
問題1. 在貫徹落實《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實施方案》(遵黨政辦字(2018)35號)中,雖然制定了市五醫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市五醫黨發(2018)16號),但沒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沒有落實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沒有明確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人責任。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于2019年12月18日修訂印發了《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并成立了醫院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強調了領導班子“一崗雙責”,明確院黨委書記是意識形態第一責任人責任,2019年3月1日,黨委書記分別和各科室主任簽訂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書》,進一步規范了醫院黨委、重點領域部門、各科室、各支部意識形態工作任務,強化責任追究,鞏固全院干部職工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
問題2.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及學習傳達相關精神的記錄不實。
整改情況:已整改。
從2019年3月1日、9月20日分別組織召開意識形態工作專題會2次,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意識形態精神,由宣傳科明確1名專職人員做好意識形態會議記錄,檔案管理收集等工作。
問題3. 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領導責任制方面,沒有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班子民主生活會、年度工作計劃、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干部考核評價中,沒有與年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未建立健全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的制度、機制。
整改情況:已整改、長期堅持。
醫院2019年12月18日印發《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遵市五醫黨發〔2019〕43號),明確了黨委意識形態工作任務、重點領域相關部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各支部、科室意識形態責任及責任追究等,并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班子民主生活會、年度工作計劃、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干部考核評價中,與年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時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了具體的安排部署,后續將按照本辦法嚴格執行。
2.中心組學習流于形式。
問題1:中心組學習沒有中心發言人,缺少學習討論和互動交流。
整改情況:已整改。
自2018年11月起,醫院黨委中心組學習嚴格執行中心發言制度,會前提前通知中心發言人做好發言準備,提升中心組學習質量;同時在年初下發中心組學習計劃中進一步對中心組學習提出要求,在組織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學習時,積極認真組織研討、交流。截至目前,2018年黨委中心組學習10次,2019年黨委中心組學習8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集中學習7次、集中研討4次。
(三)組織建設方面
1.組織生活不嚴肅、不認真。
問題1. 領導班子成員表率作用差。有的班子成員缺席黨支部黨員大會,有的班子成員未給所在的支部上黨課。
整改情況:已整改。
黨委書記王平同志于2019年12月18日分別對表率作用差的3名班子成員進行了約談,同時將班子成員參加黨支部“三會一課”、上黨課等內容納入今年班子年終考核,作為院長年薪、評先選優的重要指標。2019年,班子為支部上黨課6次。
問題2. 黨支部“三會一課”流于形式,會議記錄不規范、不真實。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嚴格支部目標責任制考核,強化“三會一課”制度,明晰“三會一課”內容,規范“三會一課”記錄,如實記錄和客觀反映黨組織活動。二是黨委副書記于2019年12月9日對“三會一課”流于形式,記錄不規范、不真實的3名支部書記進行約談,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加強支部黨建工作督導檢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專項督查等多種形式,增強督查實效,提高黨務工作水平質量。2019年認真做好日常監督,嚴格審核黨員發展,全年同意16名列入積極分子,1名為發展對象,5名為預備黨員,2名轉為正式黨員;定期開展督查2次、開展主題教育專項督查4次。
2.黨務工作虛化、弱化、邊緣化的較為突出。
問題1. 未開展對黨務工作人員的培訓,從院領導到具體工作人員對相關黨務知識及工作要求關注不及時、學習不深入。隨機訪談不能掌握應知應會的黨務知識。
整改情況:已整改,長期堅持。
醫院根據公立醫院黨的建設、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和習近平新時代加強黨的建設總要求,結合醫院實際,將黨務干部培訓納入每年黨建工作總體安排,2020年預算2萬元的專項培訓經費,制定培訓方案,對黨務干部每年組織1次集中培訓,2019年派遣支部書記及黨政辦工作人員參加市衛健局黨委組織的黨務干部培訓2次,培訓人次為24人次。2020年1月已制定《黨務干部及黨務工作者培訓計劃》,計劃2020年組織黨務干部及黨務工作者總體培訓2次。
問題2. 干部考察未制定方案,談話記錄未記載考察對象、考察組成員姓名,考察材料中未形成考察結論、無考察組成員簽名和時間落款,對擬提拔對象是中共黨員,未征求相應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于2018年12月制定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二是2019年1月組織的中層干部競聘上崗中,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制定考核方案,作好考核記錄,形成了考核材料,考核小組并在考核材料上簽名;在2019年度評先選優中規定,所推薦的優秀人員名單必須經所在支部研究同意。
3.對基層組織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審核把關不嚴。
問題1. 針對“黨員發展工作不規范、不嚴謹.
整改情況:已整改。
黨政辦自2019年1月起對新發展黨員進行重新審核,對羅毅、王艷嬌不規范發展的黨員,立即要求支部按照黨員發展要求進行了整改;二是黨政辦嚴格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流程,加強對黨員發展的監督和指導,嚴把黨員入口關,2019年對新增積極分子16名,發展對象1名,預備黨員5名,黨員轉正2名進行了審核,并按規定提交黨委會。三是加強各黨支部書記、支部委員及黨政辦工作人員的培訓,在2019年通過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加強對黨章的學習,增強了黨務干部黨務知識的掌握,不斷提升了黨務工作能力。
問題2. 工作計劃、總結、學習心得存在照抄照搬。支部不同年度的工作計劃、總結高度雷同;不同黨員的心得體會內容一致,只有簽名不同;少數黨員心得體會網上抄襲。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醫院黨委書記于2019年11月21日組織召開專題會,再次對存在以上問題進行督辦,同時黨委副書記于2019年12月9日對4名黨支部書記進行約談,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二是要求各支部書記抓好本支部管理,作為支部第一責任人,切實發揮黨支部書記作用,加強對本支部黨員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升全體黨員綜合素質,在群眾中發揮好黨員模范帶頭作用。
問題3. 支部黨員大會研究重要事項時,到會黨員人數不符合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黨委副書記于2019年12月9日對1名黨支部書記進行集體約談,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要求各支部書記,作為支部第一責任人,切實發揮黨支部書記作用,嚴格按黨章要求規范支部“三會一課”,切實履行管黨治黨的責任,做好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求支部書記加強黨建學習,對支部工作條例,準則進行學習,做好模范帶頭作用。黨政辦2019年對支部督導2次,查看各支部“三會一課”開展情況,并對各支部進行評分,針對工作表現不好的支委進行批評意見,并納入黨支部書記和支委委員的績效考核。
問題4. 黨費管理不嚴格,未開設黨費收支專用賬戶,黨費長期以個人名義開戶保管。
整改情況:已整改。
2019年5月醫院專題請示申請辦理專戶,但由于市財政局沒有審核通過,故于當月通過財務設立專賬,對收繳黨費進行專賬管理,各黨支部交財務后,收據復印件交黨政辦備案。同時按照黨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黨費收支管理和使用規定。
4.學科建設與專家隊伍建設存在短板。
問題1. 缺乏必要的診療設備或設備落后,有的手術還得向其他醫院臨時借用,專家的專業技術水平發揮受限。
整改情況:逐步整改。
由于醫院項目建設停工,醫院設備暫時不能通過項目建設資金來解決,醫院2019年已啟動了2批次急需、緊缺設備采購,現能基本滿足臨床科室需要。
問題2. 針對“與聘用專家所簽《勞動合同》不嚴謹,不同程度存在沒有簽字蓋章、沒有落款時間的不規范”。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2019年已對聘用的專家合同進行了重新梳理,于2019年12月1日已對聘用專家實行了一年一簽,完善了聘用《勞動合同》的簽訂;同時醫院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對醫院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員簽訂好《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四)作風建設方面
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不堅決。
問題1. 2015年前仍有違規購買煙,2016年前仍有違規購買酒。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有關規定精神要求,自2017年7月制定《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以來,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二是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醫院2017年2月9日將未接待用完的3瓶“習酒窖藏1988”進行封存,并于2018年9月上繳遵義市國資委(遵義金控集團),至此之后未購買任何接待用酒。
問題2. 仍有亂發補貼的。2016年6月17日發放本院職工招聘考務費3900元,2016年8月19日發放本院職工開展的招聘面試考務費3900元。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按照《遵義市關于扎實做好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2018-271)、《遵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關于在全市開展工資津貼補貼發放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8〕7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對全院進行了清理。二是對清理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津補貼,財務科已于11月30日前通知相關職工交回了醫院,清退工作已經完成。
問題3. 未按《遵義市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每季度公示本單位“三公經費”相關信息”。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2019年11月以來,嚴格遵照《遵義市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公示“三公經費”1次,接受全院職工監督。
問題4. 制定的差旅費報銷制度無政策支撐。醫院制定的《差旅費管理有關補充規定》(遵市五醫發(2015)71號)第六條關于“因特殊需要自行開車領導批準產生的費用按實報銷”的規定無政策支撐。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2020年1月9日,重新修訂印發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差旅費管理有關補充規定的修訂通知》(遵市五醫發〔2020〕2 號);二是修訂了《醫院各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及職責》,《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年輕干部選拔培養辦法》、《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今后將持續整改。
問題5. 違反有關規定,在會場租用擺放花草。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自2017年7月制定《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以來,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在開會、接待方面,嚴格按照精簡辦會,切實改進會風,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的要求,簡化接待,未張貼懸掛標語橫幅,沒有安排群眾迎送,沒有鋪設迎賓地毯和擺放花草,沒有安排宴請。
問題6. 有的報銷附件所附通知無對方單位名稱及公章,有的公務接待無公函。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2020年1月9日,醫院修訂并印發《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關于下發財務報銷及費用審批管理制度》(遵市五醫發〔2020〕1 號),財務科嚴格執行報銷制度,對報銷附件所附通知無對方單位名稱及公章的一律不予報銷;對無公函的公務接待一律不予報銷。
(五)紀律建設和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方面
1.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一崗雙責”落實不力。
問題1. 黨委謀劃之責不落實。未按《遵義市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意見》要求,每年召開兩次專題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對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的匯報,沒有分析研判全院存在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
醫院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真抓好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四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切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層層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帶頭細化落實主體責任的情況辦法,2019年分別于8月16日和12月31日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對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的匯報,分析研判全院存在的問題,抓好落實的工作格局。2020年醫院黨委印發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黨風廉政建設記實手冊》,醫院黨委和紀委將定期進行督查。
問題2.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流于形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簽訂不規范。
整改情況:已整改。
2019年醫院進一步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修訂印發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手冊》;針對不同科室的不同職責,2019年針對不同崗位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并認真簽訂。今后每年根據不同分管工作、不同科室特點,有針對性地修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問題3. 監督責任缺失。桐梓分院取締碎石業務過程中,院紀委在履行監督責任上缺失,一直未落實相關問責;無承擔紀檢監察具體工作的科室或工作人員,未成立內審機構、未配備內審人員,沒有開展內審相關工作。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對原黨政辦負責人,現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祖明同志未嚴格執行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以及在履行監督責任上監督不力,學校黨委于2019年12月12日開展了對張祖明同志的誡勉約談并對王平同志作批評教育。對桐梓分院取締碎石業務中,原桐梓分院分院長楊春同志,不堅決執行醫院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問題,醫院黨委于2019年12月18日開展了對楊春同志的誡勉約談。二是醫院2019年8月成立了審計科,并調整1名人員專門負責醫院審計工作,今后將持續加強此項工作。三是2019年5月院黨委已向上級部門申請成立紀檢監察部門;院黨委會2020年1月3日明確1名專職人員到院紀委工作。
2.醫院財務制度執行不嚴
問題1. 未嚴格執行主要領導“四不直管”規定,現行《財務支出審批管理制度》在“審批權限”當中,明確有多項院主要領導審批權限。大額支出沒有納入民主議事、民主決策范圍,不符合“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要求。
整改情況:已整改。
2019年4月30日醫院修訂下發了《中共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關于調整醫院領導班子分工的通知》(遵市五醫黨發〔2019〕14號),嚴格執行主要領導“四不直管”規定,修訂完善《醫院財務支出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醫院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對“三重一大”事項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制度作用。2019年召開院長辦公會15次,黨委會30次,分別按照議事規則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明確。
問題2. 未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審批“一支筆”制度。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2020年1月,修訂下發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財務報銷及費用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報銷審批制度執行,至此,對不符合規定、報銷憑證不齊全等一律不報銷,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執行財務報銷審批“一支筆”制度。
問題3. 未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現金支出數額較大。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自2019年11月21日起,醫院財務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條例》相關要求,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每日留存規定范圍內現金,涉及大額支出均實行銀行轉賬,嚴格控制大額現金支出。
問題4. 基建項目未按規定進行專戶核算。
整改情況:已整改。
2019年,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規定,對醫院現有基建項目納入大賬管理。
3.財務報銷審核把關不嚴。
問題1. 差旅費報銷缺失附件。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2020年1月,修訂下發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財務報銷及費用審批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對缺乏相關附件的,財務一律不予報銷。
問題2. 報銷票據審核不嚴。
整改情況:已整改。
2020年1月,財務人員加強了對報銷相關規定的學習,并修訂下發了《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財務報銷及費用審批管理制度》,今后工作中,做到嚴格審核把關并持續加強。
4.財務監管不嚴,存在廉政風險。
問題1. 財務未將食堂采購收支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而是由院財務以食堂輔助賬核算收入支出,監管乏力”。
整改情況:立行立改。
2019年12月,已將食堂管理統一納入醫院財務大帳統一管理,做好監督工作。
5.對所屬單位監管缺失。
問題1. 未將桐梓分院開設的銀行賬戶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桐梓分院未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支出報銷長期未經五醫分管領導審批。
整改情況:已整改。
一是醫院2018年7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將桐梓分院醫療機構注銷,與桐梓縣社保局結清所有款項后,于2019年6月將桐梓分院賬戶銷戶;二是醫院按照遵義市財政局的要求,已于2019年6月對醫院未使用的賬戶進行銷戶,減少醫院風險。
三、下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只是階段性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醫院黨委下一步將繼續承擔好、落實好主體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長遠,舉一反三,不斷鞏固整改成效,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推進醫院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抓整改到位。堅持方向不動、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察整改結果緊抓不放。對整改完成的適時進行“回頭看”。
(二)認真落實主體責任,以黨建促業務工作發展。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運用好巡察成果,深入開展紀律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形成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使業務工作與黨務工作相互促進。
(三)努力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為事業發展提供動力。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發揮班子的集體領導力,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持之以恒抓鞏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體現到醫院建設發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醫院發展的強勁動力。
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
2020年3月25日